
文件明确,园区建设方案原则上应于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报批实施。地市部门要积极支持园区建设,在资金安排、要素保障、技术支持、金融方面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,因地制宜推动绿电直连、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在园区落地,支持园区开展技术创新、政策创新、商业模式创新。
此外,2025年12月印发的《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》明确:
支持园区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,广东省零碳园区的需求响应能力占年最大负荷比例、储能容量占日均用电量比例的引导指标均为10%。
探索负荷聚合服务、虚拟电厂、源网荷储一体化、综合能源服务等终端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在园区内的应用。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(负荷聚合商)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。
《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》详情可参考:广东零碳园区建设方案:科学配置储能,2027年建设25个左右零碳园区
《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名单(第一批)》原文如下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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